官中胡琴与角儿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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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中胡琴与角儿胡琴

  胡琴与鼓佬儿并驾的场面,事情一点儿不比鼓佬儿少。
  拉胡琴须两手皆有功夫,左手摁弦既要准确瓷实,又得活泼不滞,右手拉弓须张弛开合灵敏有力。左手指音不佳,则字眼儿(音符)不清;右手无力,则弦音不能清越。所以,行内讲“百日笛子千日箫,小小胡琴拉断腰”。
  伶界所言好胡琴并不仅指基本功。胡琴就是为唱主儿托腔保调用的,讲究“扶着身段行,搀着唱腔走”“肉埋在饭里——闻得见香,看不见样儿”。伶界有规矩叫“胡琴没有对的时候”,意思是说,不管你胡琴拉得怎样好,只要角儿唱得不舒服,都是胡琴不对;角儿可以唱错,胡琴不能拉错。一出戏得彩,是角儿唱得好,而不是胡琴拉得好——胡琴拉得再好,风头也不许盖过唱主儿。
  胡琴在台上得彩始于李四(李春泉),自此场面就有了规矩。在台上角儿没要下好儿,胡琴绝不许抢先要好儿;就算角儿已要下好儿,胡琴想拉个花过门儿获得彩声也只能偶尔为之,不可没完没了地喧宾夺主。倘若胡琴的风头盖过唱主儿,行内叫“奴欺主”,为规矩所不许,自然也没人用你。而且,但凡炉火纯青之大角儿,向来是“随心所欲不逾矩”,比如谭鑫培,唱腔儿细微之处经常变化,并无定法。这就得靠胡琴仔细听他登臺后念的“引子”(念白是有调门儿的),拿住他的最高亮音,分秒之间就得把琴弦定好,如此谓之“傍角儿”。傍角儿就是依傍并服务于角儿,老话儿叫“抓龙尾巴”。傍角儿的胡琴由此得名“角儿胡琴”。
  1912年之前,戏园子还没有普遍“灯儿戏”(夜场戏),通常是午后开戏、天黑打住,一般得十来出戏。前四出叫“头半工”,中间三出叫“中半工”,最后三出叫“后半工”,这是场面上的叫法。
  戏码儿分得更仔细,头三场叫开锣戏,也叫帽儿戏,之后是小轴子,然后是中轴子(多为武戏),再后叫压轴子,最后是大轴子。无论场面还是台上演员,排序越靠后,地位和水平越高。
  伶界的规矩是,凡前面用过的腔儿和曲牌,后面不能再用。拉前场活儿的下去后,须告诉后面的先前都用了什么活儿,让后面避免重复,所以排序靠后者没点儿真能耐是承应不下来的,最起码要会得多才行。就胡琴而言,“头半工”拉得不错,才能升至“中半工”。拉一段时间的“中半工”,肚子里越来越宽绰,经验和技艺水平也都够格了,才能拉“后半工”。“后半工”胡琴之所以高明,是因为他们能洞悉唱主儿口中的一词、一字、一腔、一调,遇瑕疵则设法掩饰。逢高腔、矮调,须一一为之托衬,兜得住腔儿,如此方算妙合。由是,“后半工”胡琴多被大角儿选为私房专用,成为“角儿胡琴”。
  (刘 振摘自中华书局《旧京伶界漫谈》一书,李 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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