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噪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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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读者2014年

  笔者家住上海市区一个小区的沿街房,不仅紧挨着马路,而且靠近一个十字路口。每天从早上八九点钟到下午四五点,都要忍受各种噪音:叫卖声,废旧电器收购者的吆喝,流动商贩播放的歌曲,扫街洒水车、垃圾车的提醒乐曲,不耐烦的汽车喇叭长鸣……这种街头叫卖声完全没有相声《卖布头》的趣味,只是录下来的简单吆喝和粗鲁吼叫,很多说的还是古怪的方言;洒水车和垃圾车的提醒乐曲永远只有几个音符,比音乐贺卡上的曲子还要单调,音量却很大;至于骑电动车的流动音乐贩子的品位,则只能用恶俗来形容,而且就那么两三首歌,一日数次、日复一日地来回播放。

  总之,这些声音都非常嘈杂刺耳,毫无美感可言,加上成千上万次的重复,简直能把人逼疯。俗话说:“好话说三遍,任谁都生厌。”何况是烂歌?有时真希望自己有一把枪或一把弹弓——不打人,就打他们的音箱。

  不过,与那些住在广场、体育场周边的居民相比,笔者的运气还不算最坏。因为马路噪音基本是间歇式的,你可以在它们响起时赶紧打开音乐或捂紧耳朵,然后熬到它们消失。

  而所谓的“广场舞”、健身操的配乐却是每天早晚都要聒噪数小时的,音量开得山响,歌曲同样就那么几首,有时还伴以高声的呼喊。难怪不堪其扰者会被逼得心生动粗甚至开枪的念头。

  2013年8月30日,北京市昌平区56岁的居民施某对天天在大院里跳广场舞的人终于忍无可忍,取出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又放出三只藏獒冲散跳舞者。

  这件事引起了国际媒体的注意。《经济学人》杂志2013年10月26日那一期在“流行休闲方式”栏目中,借用ABBA的歌名《Dancing queens》(跳舞的女王)作标题提及此事,指出“该男子遭到逮捕,但在网上博得大量同情”“合肥市市长热线2013年已接到超过200个有关广场舞的投诉”。

  没有猎枪的人,也有其他激烈地表达抗议的方式:2013年4月,成都一小区几家临街住户因长期受广场舞音乐困扰,向跳舞人群投掷水弹;2012年8月到2013年5月,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跳广场舞的大妈三次被业主泼大便;2013年10月,武汉一小区内正在跳广场舞的人群遭楼上业主泼粪……这些事件的一个共同点是执法者的缺席,迫使饱受噪音骚扰的人不得不自行维权。换作其他文明国度,“中国大妈”们这么乱来可就行不通了。

  2013年6月,纽约布鲁克林日落公园一支华人舞蹈队的噪音让附近居民不堪其扰并报警,警察赶到后,给领队王大妈戴上手铐并开出传票,罪名是在公园里制造噪音。估计中国大妈们从此再也不敢“直把他乡当故乡”了。

  她们其实应当庆幸这样的结局:美国有枪和有大型犬的人太多了,假如美国警察也袖手旁观的话,中国大妈们恐怕就得做好挨冷枪的准备了。

  跳广场舞的人或其他噪音的制造者或许会自辩说(很难想象会有其他人为他们辩护,如有,肯定不是住在广场附近的听力正常者),反对者有希望休息和安静的权利,但他们也有健身和娱乐的自由。

  问题是,别人不受打扰的权利更为优先。一旦你制造的音量大到让别人无法选择不听的地步,就是强加于人,就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跳舞者可以选择他们“播放音乐”的时间和地点,而附近居民却没有选择的余地。

  从实质上看,广场舞等制造出的噪音与大放鞭炮、在公共场所喧哗、插队、攀爬等中国式陋习性质相同,都是不尊重、不体谅他人的表现:我高兴怎样就怎样,全然不替别人着想,全然不顾虑别人的感受。越是在文明进步的社会,这种行为就越不可接受。

  到过日本的人都会认同这一点:日本社会的一大人际交往准则,就是不要“迷惑”别人,也就是不给他人添麻烦。

  《别跟我说你懂日本》一书举了几个例子:

  ——“某日在站台上,几名中学生大声喧哗,忘乎所以,同伴中便有人出来劝说他们打住,以免‘迷惑’四周。”

  ——“还有一次,四五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在车厢里不小心弄洒了饮料,就蹲下去用随身带的纸巾擦拭。旁边的一些成年人冷眼旁观,等到女孩儿们的纸巾用罄,有人不吭声地递过来几张。女孩儿们一边擦,一边向四周鞠躬致歉。”

  ——“(自杀手段中)跃轨的做法,无疑就是要给别人带来‘迷惑’,就是要让自己的死成为公众事件……首都圈地区的跃轨事件,多半是在上班高峰时期的繁忙线路和车站,每一次都会令数万人被迫迟到。假如有人准备赶往机场,说不定还会因此错过航班。听说自杀者还会给家人添不小的麻烦,因为依照法规,运营受阻的铁路部门有向家属要求一笔高达数千万日元赔偿的权利,尽管考虑到其处境,多数时候并不付诸实施,可家属还是要按惯例缴纳所谓的‘迷惑料’。”

  我们还记得2013年北京马拉松的沿途撒尿现象。如果说在市区街道这样做可能引起争议,那么在山野举行的越野比赛中,就地方便似乎就是天经地义的。然而日本著名的“环富士山越野赛”却禁止随地大小便,所有选手都必须携带便携式马桶,否则会被取消参赛资格。

  此外,选手还必须准备防熊铃——挂在包上用响声防止熊接近。但在有些路段却必须将铃子捂住,不许发出声音,因为这些路段属于私人领地,路过时不得打扰主人。

  “广场舞之争”这类“文明的冲突”不仅存在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也存在于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

  2013年8月的一项民调显示,纽约州被美国人票选为全国最粗鲁、最傲慢的州,尤其是该州的纽约市。不过纽约人对这个坏名声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一位纽约人在《赫芬顿邮报》网站撰文解释:“这样说是基于对纽约市的根本误解。纽约是一座巨型城市,多数人都工作压力大,时间很宝贵。它的公交系统十分发达,且人口达800多万,因此步行交通必然极其拥挤。这很重要,因为它影响了纽约市的基本礼貌规则……”

  “在高峰时段纽约两个路口间的人行道上,可能有150个人正在赶路上班;一列地铁上可能有上千人;每分钟可能有50人要下公共汽车或地铁车厢,100人要上下台阶或自动扶梯。”

  “每天我都能看到有游客站在人行道中央、乱拉车厢门导致地铁无法运行、堵住整个楼道或在地铁开门后抢着往里挤。”

  “你没有任何借口影响1000人上班。如果你堵住地铁车门,就怨不得别人咒骂、冲撞你,因为这是你的错,就像你为了查地图而在高速公路上横着停车,堵住了三条车道一样。”

  据说广州市正在起草《广州市公园条例》,规定在公园内临近学校、医院、居民楼、办公楼等的区域禁止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该条例有望在2014年年底前颁布。

  但愿类似法规能够尽早在中国各地普及,并且得到真正有效的执行,让咱们在家中能图个耳根清净,为家这座“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城堡抵挡住可怕噪音的侵袭。

(作者:洪立 来源:腾讯网“大家”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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