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直销广告里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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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读者2009年

  在电视直销广告中经常出现的“专家推荐”“专家认定”,其实不过是演员的表演而已——本专家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他是谁
  他是首席科学家、教授、博士、专家、院长、会长、主任,他同时供职于中国男性健康研究中心、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院、中华生物磁学会、中国生命科学院、中国风湿医学研究所、中国高原生物研究院……
  他不断出现在不同级别、不同地区的电视台上,他知识面广、学识渊博,干一行精通一行,堪称天才,他在医学、生物、收藏、金融、教育等不同领域都有建树。他是刑侦专家,也是退伍解放军战士,他有时是健康饮水协会理事陈伟明,有时是杂志编委关新良,有时还是一名饱受病魔摧残的心脏病患者,因为他同时拥有不同风格的名字:孙云、吕青、张国行、王志伦、顾伯勤……其实,他是一个演员。
  山东省济南市的于先生在看电视时,发现济南电视台的一个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广告中,医学专家孙仕友在分析糖尿病病理;但在山东电视台,他又变身为一个推荐纪念钞的钱币专家。后来一查,竟发现这位“专家”在一个理疗服装广告中又姓了张。留心收集,于先生发现这样的专家比比皆是,他们在电视广告中通过扮演不同角色,鼓吹产品、欺骗消费者。
  其实,在虚假电视购物广告中,除了伪专家,还有伪概念、伪科技、伪功效、伪爱心、伪明星等作假手法。
  专家是如何出台的
  “千年藏药,今古传奇。《月王药诊》记载……今天三位著名表演艺术家做客‘健康人生’,将道出他们与藏药×××结下的不解之缘。”
  这是“炒药网”为客户发布的视频广告片片头,这部被称为“20分钟艺术人生版”的广告,全面模仿“艺术人生”的主持风格和节目形式,不但请来某相声演员做主持人,还邀请几位知名度不高的演员依次出场,与大家分享自己“艺术人生”的同时,现身说法,以眼疾患者的身份鼓吹药品神效。炒药网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发布视频广告,收取每月300~2000元不等的宣传费用,具体的策划和摄制都由专业的影视广告公司完成。
  “盛龙影视”就是这样一家专业的策划和制作公司。公司负责人陈雨称他们已有7年的行业经验,不但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而且拥有由大量演员组成的“专家库”“患者库”。药品厂商只需要提供一纸药品说明,只要有药名、成分、主治疾病,陈雨的团队就可以帮你寻找卖点,编写脚本,寻找合适的演员,“包你卖出去”。上述“健康人生”的广告形式叫“产品演播室”,此外还有产品专题片和电视购物直销片两种形式,一部10分钟左右的“产品演播室”需要客户支付8万~10万元的制作费用。
  2008年2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任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陈雨说,目前他们只能以“产品专题片”的形式接业务,“主持人”“专家”和“观众”都不能出现在画面中,但这些东西可以以旁白的形式出现,配以产品的特写和特效镜头。
  陈雨的同行杨浩也拥有一个资源丰富的“专家库”,据他介绍,很多真正的专家面对镜头会紧张、语塞,而这些演员由于长期扮演专家,已练就非凡的口才和学者气质,往往能拿捏有度、侃侃而谈。“不过由于近期媒体曝光了一批‘专家’,那些熟脸就不能用了。”杨浩本来打算培养一些新面孔,找些30多岁的年轻演员,扮演留洋博士或医学专家,但禁令一下,这些人也不能用了。为此,杨浩的生意大受影响,以前,他每年拍摄40多部医药广告片,挣个百十来万没问题。
  电视广告的“伪妆”
  侯东峰是一名化妆师,曾经帮助一些摄制团队为电视购物广告做造型,包括化妆、发型、服装搭配、电脑后期处理和摄影灯光。熟知电视广告易容、伪妆术。
  “记得有一个广告宣传的是某款褪黑美白产品,我妈看了之后想买,就问我怎么样。”侯东峰正好认识广告里的女演员,就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回答:“你别看那个东西在脸上抹抹就能出现小黑点,其实你在别的东西上抹也能出来,那些黑点就是自带的。”
  侯东峰透露,那些减肥、祛斑、美容、亮白的电视广告,大多也都是化妆师的功劳。比如一个胖子使用某产品之后迅速变瘦,其实那是假胖,用电脑技术把人拉宽,或者使用了“换头术”。
  眼袋或者青春痘也都是画的。“先给你画一对眼袋,让你看起来特疲倦。”侯东峰说,“其实中国人都有眼袋,化妆师只需要在眼袋上加深颜色,就能让其更加明显。如果想画一脸青春痘,就用肤蜡(影视化妆用品,可以做出任何东西,如伤疤、假皮等)点在脸上,鼓出来,非常逼真,再在周围涂上不同深浅的红颜色,“这样看起来就像真的长了痘痘,还有疤痕呢”。
  丰胸广告的造型也不复杂:首先用绷带将胸部紧紧束起,拍摄平胸镜头,然后拍摄用夸张的肢体语言和魔术胸围挤出的效果。最厉害的是有些公司真的找来模特,拍摄平胸照片,再带人去做隆胸手术。
  电视直销作为市场营销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西方国家已成为主流营销模式之一。欧美一些国家视名人代言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消费者可据此担保索赔。美国更是要求做广告的名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
  现在禁令当前,这些导演已不再接拍被明令禁止的广告。但有些影视公司已经在组织人马,商讨创作更有新意的广告形式。利益当前,光有一纸通知似乎不够。
  (赵振刚摘自《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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