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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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

  我的初恋发生在北大荒。
  那时我是位尽职尽责的小学教师,23岁,当过班长、排长,获得过“五好战士”证书,参加过“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但没爱过。
  我探家回到连队,正是9月,大宿舍修火炕,我那二尺宽的炕面被扒了,还没抹泥。我正愁无处睡,卫生所的戴医生来找我。她是黑河医校毕业的,27岁,在我眼中是老大姐。她说要回黑河结婚,卫生所只剩卫生员小董一人,她有点儿不放心。她问我愿不愿在卫生所暂住一段日子,住到她回来。
  我有些犹豫,她说:“第一,你是男的,比女的更能给小董壮胆;第二,你是教师,我信任你;第三,这件事已跟连里报告过,连里同意。”于是我打消了重重顾虑,表示愿意。那时我还没跟小董说过话。
  卫生所的一个房间是药房(兼做戴医生和小董的卧室),一个房间是门诊室,一个房间是临时看护室(只有两个床位),还有一个房间是注射室、消毒室、蒸馏室。我住临时看护室,与小董的卧室隔着门诊室。
  在头一个星期内,我们几乎没有交谈过,甚至没打过几次照面。因为她起得比我早,我去上课时,她已坐在药房兼她的卧室里看医药书籍了。她很爱她的工作,很有上进心,巴望着能参加团卫生员集训班,毕业后由卫生员转为医生。下午,我大部分时间仍回大宿舍备课——除了病号,知青都出工去了,大宿舍里很安静。我一般是晚上10点以后回卫生所睡觉。
  仿佛有谁暗中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不得接近,亦不敢贸然接近。那种拘谨的心理,就是我们那代人特有的心理。其实我们都想接近对方,想交谈,想了解彼此。

  每天我起来时,炉上总有一盆她为我热的洗脸水。接连几天,我便很过意不去。于是有一天我也早早起身,想照样为她热盆洗脸水。结果我们同时走出各自的房间,她让我,我让她,我们都有点儿不好意思。
  那天我回来,见早晨没来得及叠的被子被叠得整整齐齐,房间也被打扫过了,枕巾有人替我洗了,晾在晾衣绳上。窗上,还有人替我做了半截纱布窗帘,放了一瓶野花。桌上,多了一只暖瓶、两只带盖的瓷杯,都是带大红喜字的那种——我们连队供销社只有两种暖瓶和瓷杯可买,一种是带“语录”的,一种是带大红喜字的。我顿觉那看护室有了温馨的家庭意味,甚至由于三个耀眼的大红喜字,有了新房的气氛。
  我在地上发现了一根用来扎短辫的曲卷着的红色塑料绳,那无疑是小董的。
  我捡起那根塑料绳,萌生出一股柔情。受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理支配,我走到她的房间,当面还给她那根塑料绳。
  那是我第一次走入她的房间。我腼腆至极地说:“是你丢的吧?”
  她说:“是。”
  我又说:“谢谢你替我叠了被子,还替我洗了枕巾……”
  她低下头说:“那有什么可谢的……”
  我发现,她穿了一身草绿色的军装——当年在知青中,那是很时髦的。我还发现,她穿的是一双半新的有跟的黑色皮鞋。我心如鹿撞,感受到一种诱惑。
  她轻声说:“你坐会儿吧。”
  我说:“不……”我转身逃走,回到自己的房间,但心直跳,久久难以平复。
  晚上,卫生所关了门以后,我借口胃疼,向她讨药,趁机留下字条,写的是:“我希望和你谈一谈,在门诊室。”我都没有勇气写“在我的房间”。
  一会儿,她悄悄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不敢开着灯谈,怕突然有人来找她看病,从外面一眼发现我们深更半夜地还待在一个房间里。黑暗中,她坐在桌子这一端,我坐在桌子那一端,东一句,西一句,不着边际地谈着。
  从那一天起,我算对她有了一些了解:她自幼失去父母,是哥哥抚养她长大的。她脚上那双皮鞋,是下乡前她嫂子给她的,她平时舍不得穿……我给她背我平时写的一首首小诗,给她背我记在日记中的某些思想和情感片段。那本日记是从不敢被任何人发现的,她是我的第一个“读者”。从那一天起,我们都觉得我们之间建立了一种亲密的关系。
  她到别的连队出夜诊,我暗暗送她,暗暗接她。如果在白天,我接到她,我们就在山坡上坐一会儿,算是约会,却不能太久,还得分头回连队。

  我们相爱了,拥抱过,亲吻过,有过海誓山盟。我们都单纯地认为,各自的心灵从此有了可靠的依托。我觉得在这个大千世界之中,能够爱一个人并被一个人所爱,是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啊!
  爱是遮掩不住的,后来就有了流言蜚语。领导找我谈话,我矢口否认——我无论如何不能承认我爱她,更不能声明她爱我。不久她被调到了另一个连队。我因有我们小学校长的庇护,除了那次含蓄的谈话,并未受到怎样的伤害。我连替所爱的人承受伤害的能力都没有,这真是件令人难堪的事!后来,我求一个朋友帮忙,在一片树林里,又见了她一面。
  那一天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我们拥抱在一起泪流不止……后来我调到了团宣传股,再见面更难了。我曾托人给她捎过信,却没有收到过她的回信,我以为她是想要忘掉我。一年后,我被推荐上了大学。
  据说我离开团里的那天,她赶来想见我一面,因为半路拖拉机出了故障,没见着我。
  1983年,我的作品《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获奖,在读者来信中,有一封竟是她写给我的!算起来,我们相爱已是10年前的事了。
  我当即给她写了封很长的信,装信封时,却发现她的信封上根本没写地址。
  我奇怪了,反复看那封信,信中只写着她如今在一座矿山当医生,丈夫病故,给她留下了两个孩子……最后发现,信纸背面还有一行字,写的是:“想来你已经结婚了,所以请原谅我不给你留下通信地址。一切已经过去,保留在记忆中吧!接受我衷心的祝福!”
  信已写就,不寄心不甘,细辨邮戳,有“桦川县”字样,便将信寄往黑龙江桦川县卫生局,请卫生局代查,然而石沉大海。
  初恋之所以令人难忘,盖因纯情耳!近读青年评论家吴亮的《冥想与独白》,有一段话震撼了我:“大概我们已痛感成熟的衰老和污秽……事实上纯真早已不可复得,唯一可以自慰的是,我们还未泯灭向往纯真的天性。我们丢失的何止纯真一项?我们大大地亵渎了纯真,还感慨纯真的丧失,怕的是遭受天谴——我们想得如此周到,足见我们将永远地远离纯真了。号啕大哭吧,不再纯真又渴望纯真的人!”
  他写的正是我这类人。
  (梁衍军摘自《名人传记》2015年第12期,本刊有删节,李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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